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杭州市江干区等7 县市区为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的批复
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杭州市江干区等7 县市区为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的批复
浙政函〔2008〕170号
省体育局:
你局《关于要求以省政府名义命名浙江省体育强县(市、区)的请示》(浙体〔2008〕385号)悉。经组织验收审核,同意命名杭州市江干区、桐庐县、余姚市、长兴县、嘉兴市南湖区、舟山市普陀区、台州市椒江区为“浙江省体育强县(市、区)”。
希望上述县(市、区)继续积极探索,不断改革创新,巩固发展“创强”成果,为加快体育强省建设和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浙江省人民政府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主题词:体育 表彰 批复